挪用資金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
2.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
3.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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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用金借款構成挪用公款嗎
如果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備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備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備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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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行為怎樣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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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挪用公款怎麼界定
通常所説的“公款”。依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大致分為以下幾類:1、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等所有的款項。2、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集體企業和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運輸中的私人資金款項等。如國有金融機構吸收的公眾存款、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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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領導借款屬於挪用公款嗎
單位領導借款不屬於挪用公款。如果沒有權利決定公款使用的人,向單位借款,在單位批准下借款,應當不構成挪用公款。反之有權利決定公款使用的,以借款的名義挪用了公款,數額較大的並且三個月未還、或者用於經營、或者用於非法行為,就可能構成挪用公款罪。法律依據:《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