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的構成
教唆犯罪構成,
一、是交通發展主體要件。在主體方面,一滿16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可以構成任何罪的教唆犯,已滿14歲不滿16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只能構成刑法第17條所規定罪的教唆犯。
二、是教唆犯的對象要件。教唆的對象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特定的包括特定的個人和特定的多數人。不特定是指無論從教唆人的主觀上還是從客觀的角度上看,被教唆的人數都無法確定。
三、是教唆犯的主觀方面要件。關於教唆犯成立的主觀方面要件只能是故意,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間接故意。
四、是教唆犯罪。客觀方面要件,教唆犯罪。
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的教唆他人犯罪的行為。被教唆人犯了所教唆的罪,並且教唆行為與被教唆人犯罪之間具有因果關係。這種因果關係可以表現為一因一果的形式,及教唆行為是被教唆人犯罪的唯一原因,也可以表現為多因一果的形式及教唆行為和其他的因素都與被教唆人犯罪有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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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原則的含義
無罪推定原則(presumptionofinnocence),意指“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被控告者無罪”。無罪推定原則是現代法治國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項重要原則,是國際公約確認和保護的一項基本人權,也是聯合國在刑事司法領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標準之一。但在中國的司法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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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辯護詞無罪辯護
無罪辯護的結果只有兩個:一個是公訴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決有罪;一個是辯護觀點被法院採納,被告人被判決無罪。但是,由於一般進行公訴的案件在證據力方面被告人很難翻盤勝訴,如果一味作無罪辯護,實際上對被告人是相當不利的,所以,實踐中律師在看完案件卷宗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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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能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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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拘了律師可以見面嗎
第三十七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