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的過程中應該記錄嗎
司法鑑定律師解答3.3W
司法鑑定人應當對鑑定過程進行實時記錄並簽名。記錄可以採取筆記、錄音、錄像、拍照等方式。記錄應當載明主要的鑑定方法和過程,檢查、檢驗、檢測結果,以及儀器設備使用情況等。記錄的內容應當真實、客觀、準確、完整、清晰,記錄的文本資料、音像資料等應當存入鑑定檔案。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二十七條
-
如何做司法鑑定
1、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鑑定委託。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鑑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鑑定委託。當事人委託司法鑑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法律依據:《司法鑑定執業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第八條公民、法人...
-
緩刑考驗期滿後犯新罪怎麼辦
現行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從立法技術層面分析,對於新罪和漏罪兩種情形的規定是有明顯區別的。對於新罪的表述是“犯新罪”而不是“發現新罪”,對於漏罪的表述...
-
直銷與傳銷的區別
在我國由於翻譯上理解不同,出現了“傳銷”、“直銷”、“網絡營銷”、“單層直銷”、“多層直銷”等多種概念,造成對傳銷與直銷的混淆。直銷除傳銷經營方式外,還包括郵購、目錄購貨、電話行銷、電子購物、自動售貨、會員服務、訪問銷售、家庭聚會銷售等.法律依據:...
-
傷情鑑定委託書過期了怎麼辦
可以進行重新鑑定。一般最好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對正在發生的傷害案件,要制止傷害行為,做好組織救助傷員,保護現場,採取措施控制嫌疑人,收集、固定證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