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鑑定醫療過錯鑑定流程是什麼
一、北京司法鑑定醫療過錯鑑定流程是什麼?
1、醫患雙方協商一致共同向市醫學會提起鑑定申請,或患方向醫療行政部門投訴由醫療行政部門移交醫學會鑑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申請委託醫學會鑑定。
2、醫學會受理鑑定委託。
3、由申請一方或雙方交納鑑定費。
4、醫學會通知雙方提交陳述書、答辯書及鑑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關專科專家名錄並選出需迴避的專家。
6、對雙方認可的專家隨機編號,由醫患雙方及醫學會隨機抽號組成專家鑑定組。
7、召開鑑定會,醫患雙方按先患方後醫方的順序各陳述(答辯)15分鐘、專家提問、退庭。
8、專家討論,出具醫鑑結論報告。
9、若不服鑑定報告,向省醫鑑會提起再次鑑定。
二、醫療過錯鑑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三)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五)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在醫療機構建有病歷檔案的門診、急診患者,其病歷資料由醫療機構提供;沒有在醫療機構建立病歷檔案的,由患者提供。
事實上,向醫學會組織遞交了鑑定材料以後,患者能做的就是配合鑑定機構的工作要求,比如在醫學會準時要召開鑑定會的時候,患者或者患者家屬肯定要積極配合。醫療機構是否有過錯或者過錯責任大小,都要以醫學會組織的鑑定結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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