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中關於時效的問題是什麼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有關時效的規定。
【法律依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九條,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有關時效的規定。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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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羈押可以賠償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以下情形的,那麼是可以賠償的:(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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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人請求衞生行政賠償的時效為
賠償請求人直接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的,應當在《國家賠償法》規定的賠償請求時效內提出。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2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2年的國家賠償請求時效計算,還有以下兩種特殊情況應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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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國家賠償的範圍
《國家賠償法》第十五、十六條規定了刑事賠償的範圍: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2.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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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傷殘等級賠償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