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人請求衞生行政賠償的時效為
賠償請求人直接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的,應當在《國家賠償法》規定的賠償請求時效內提出。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2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
2年的國家賠償請求時效計算,還有以下兩種特殊情況應當注意:
第一、受害人被羈押的,由於受害人喪失了人身自由,無法自主、充分地行使賠償請求權,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賠償請求時效之內。
第二、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發生的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致使賠償請求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賠償請求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不可抗力等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包括自然災害,如地震、水災等,也包括意外事故,如戰爭的發生。
法律依據:《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九條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有關時效的規定。 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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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的條件
最主要要考慮的問題首先就是案件是屬於民事還是行政或者是刑事案件的範疇,每一類的賠償標準都有所不同。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非法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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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的條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國家賠償的條件如下: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的時候,存在以下侵犯人身權的情形: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法拘留又或者是違法實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2、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非法拘禁又或者是使用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3、行政機關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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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不起訴是否可申請國家賠償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第四款規定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應視為對案件作出了無罪的決定。檢察機關在批捕時即便有部分可以證明有罪的證據,但如果在起訴時僅憑這些證據仍不能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並作出不起訴決定的,在法律上不能認定有罪,應按無罪處理。對沒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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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包括哪些
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根據上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