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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擇一重罪什麼時候數罪併罰

除了以下的數罪按一罪處理外,其它均按數罪進行並罰:實質的一罪。在外觀上具有數罪的一些特徵,但實質上構成一罪的犯罪形態。法定的一罪。指本為符合數個犯罪構成數罪,因一種特定的理由,法律上將去規定為一罪的犯罪形態。判斷的一罪。是指本來符合數個犯罪構成的數罪,但因其固有的特徵,在司法機關處理時將其作為一罪。
《刑法》第六十九條【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的並罰】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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