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擇一重罪什麼時候數罪併罰
除了以下的數罪按一罪處理外,其它均按數罪進行並罰:實質的一罪。在外觀上具有數罪的一些特徵,但實質上構成一罪的犯罪形態。法定的一罪。指本為符合數個犯罪構成數罪,因一種特定的理由,法律上將去規定為一罪的犯罪形態。判斷的一罪。是指本來符合數個犯罪構成的數罪,但因其固有的特徵,在司法機關處理時將其作為一罪。
《刑法》第六十九條【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的並罰】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
執行裁定失職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律師解析:執行裁定失職罪的犯罪構成包括:1、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司法機關工作人員;2、主觀方面由過失構成;3、侵害的客體是司法活動的公正性和司法機關的威信;4、客觀方面表現為在執行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不依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致使當事人...
-
危險物品肇事罪既遂怎麼處罰?
律師解析:1、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危險物品肇事罪,是指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由於過失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法...
-
傳授犯罪方法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傳授犯罪方法罪的構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2、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傳授犯罪方法的行為;3、主體是一般主體;4、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只能是直接故意。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傳授犯罪方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
-
肇事逃逸投案自首有時間限制嗎?
律師解析:沒有。自動投案,是指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者雖被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採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自首沒有時間限制。只要是在被抓獲以前向有關部門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罪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