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疫情防控期間哄抬物價的法律責任

如果疫情期間發現有哄抬物價的行為,應立即通過12315市場監管投訴舉報電話及時舉報投訴;但舉報投訴一定要有明確的被舉報人的姓名、住址、聯繫電話等真實信息,要有被舉報人的價格違法行為的具體事實,如雙方交易的真實有效記錄、發票、圖片等證據資料,並積極配合調查處理。被舉報人的行為一旦查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疫情防控期間哄抬物價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