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採礦罪司法解釋的理解與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採礦、破壞性採礦形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對非法採礦罪的行為方式以及“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標準予以明確。《解釋》第一條規定:“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非法採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責令停止開採後拒不停止開採,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非法採礦罪定罪處罰:
(一)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的;
(二)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範圍採礦;
(三)擅自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第二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解釋第一條第一項規定的‘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
(一)無採礦許可證開採礦產資源的;
(二)採礦許可證被註銷、吊銷後繼續開採礦產資源的;
(三)超越採礦許可證規定的礦區範圍開採礦產資源的;
(四)未按採礦許可證規定的礦種開採礦產資源的(共生、伴生礦種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開採礦產資源的情形”;第三條規定:“非法採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造成礦產資源破壞’;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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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國有資產違犯法律嗎
律師解答:犯法。律師解析:侵佔國有資產犯法,會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1、侵佔國有資產,一般情況下,會對其直接責任人員,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時並處或單處罰金;2、如果是侵佔金額巨大的,會判處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同時並處罰金。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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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不起訴的六種情形是什麼?
律師解析:法定不起訴的六種情形:(1)犯罪嫌疑人實施的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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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是否可以傳喚孕婦
律師解析:可以。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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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犯罪的完成形態是哪些
律師解析:過失犯罪的完成形態是過失犯罪既遂。過失犯罪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傷害後果,但是由於自己的疏忽大意或者是過於自信,導致損害後果的產生。因為產生損害後果是過失犯罪的構成要件,所以過失犯罪的完成形態是既遂。法律依據:《刑法》第十五條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