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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確定構成非法採集血液事故罪

怎麼確定構成非法採集血液事故罪
律師解析:非法採集血液事故罪的構成可以通過其犯罪構成要件是否齊備來進行確定。該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包括:主體為一般主體;主觀方面只能是出於故意;所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血液和血液製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共衞生;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採集、供應血液或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非法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後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