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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植50株罌粟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種植50株罌粟的處罰標準,根據我國刑法第351條的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已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種植50株罌粟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第一、種植罌粟500株以上不滿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第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子的。

第三,抗拒傳出的非法種子因素,3000種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和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可以免除處罰。因此,種植罌粟要構成非法種子毒品原植物罪。如果不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就有公安機關依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及罰款或者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五十一條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

(三)抗拒剷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可以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