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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人員是否一定有罪

1、留置人員不一定有罪。留置的法定條件是具備下列法定的情形之一:涉及案情重大、複雜的;可能逃跑、自殺的;可能串供或者偽造、隱匿、毀滅證據的;可能有其他妨礙調查行為的。只有人民法院才可以宣告有罪,未經法院宣告,其他單位不得認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或者被調查人有罪。
2、留置是監察法規定的一種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二十二條,被調查人涉嫌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嚴重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監察機關已經掌握其部分違法犯罪事實及證據,仍有重要問題需要進一步調查,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監察機關依法審批,可以將其留置在特定場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複雜的;
(二)可能逃跑、自殺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偽造、隱匿、毀滅證據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礙調查行為的。

留置人員是否一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