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有案不立受什麼處分

受以下其中一種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職級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六十二條 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第六十四條 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職級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 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 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有案不立受什麼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