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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斷是否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何判斷是否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律師解答:具備一定要件。律師解析:是否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看是否具備以下要件:
1、客體要件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
2、客觀要件該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3、主體要件該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該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犯罪的故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破壞工廠、礦場、油田、港口、河流、水源、倉庫、住宅、森林、農場、穀場、牧場、重要管道、公共建築物或者其他公私財產,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