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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年不住的房子能不能少交物業費

物業費1.23W
長年不住的房子能不能少交物業費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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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住的可以不交物業費嗎

物業費並不是單指為某些業主個體服務所收取的費用,所以也就不宜僅以某些業主是否享受了某些直接的服務項目來確定。也就是説,不管某位或某些購房人是否居住,或者多居住幾户、少居住幾户,基本上都不影響物業服務的提供,例如,保安不會因此少幾個,清潔不會少幾次等,也就是説,某位或某些業主是否居住,對物業管理公司的成本開支而言,基本沒有什麼實質意義。如果不按時交納或不交納拖欠物業管理費,終損害的是絕大部分業主的合法權益。根據《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辦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有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的義務,在交房後業主就必須交納這筆費用。《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