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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撤銷仲裁裁決後怎麼辦?

仲裁2.14W

一、法院撤銷仲裁裁決後怎麼辦?

法院撤銷仲裁裁決後怎麼辦?

法院撤銷仲裁裁決後看當事人自己的訴求了,仲裁裁決結果出來了後當事人對此起訴到法院時,可以將自己的訴求表達出來,法院會根據訴求來進行審理。

人民法院受理當事人提出的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後,經審查核實,認定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所依據的理由成立,即應當在2個月內裁定撤銷該仲裁裁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能否部分撤銷問題的批覆》,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如果裁決事項超出了當事人仲裁協議約定的範圍,或者不屬於當事人申請仲裁的事項,並且上述事項與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是可分的,人民法院可以基於當事人的申請,在查清事實後裁定撤銷該超材部分。對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銷仲裁裁決的裁定,當事人不能上訴,也不得申請再審。在法院撤銷仲裁裁決後,當事人可以選擇訂立新的仲裁協議對糾紛進行仲裁,或者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這兩種方法解決糾紛。

二、撤銷仲裁裁決要滿足什麼條件?

不是所有的仲裁裁決都可以申請撤銷。

對於終局裁決,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用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1、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法院撤銷仲裁裁決之後,需要依照相關流程進行處理,可以重新訂立新的仲裁協議。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時,必須滿足法律上規定的情形,由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仲裁裁決適用的法律、法規存在錯誤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權管轄該仲裁案件時,可以撤銷仲裁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