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治安管理

治安糾紛一定是打架鬥毆嗎?

一、治安糾紛一定是打架鬥毆嗎?

治安糾紛一定是打架鬥毆嗎?

治安糾紛不一定是打架鬥毆,因在對打架鬥毆進行定性的時候,需要結合後果分析。如果只是給對方造成了輕微傷的,那麼一般情況屬於普通治安案件,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屬於民事糾紛;如果涉及到故意傷害或是其他嚴重情節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此時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就要對相關人員採取刑事措施,根據具體的傷害情況(輕傷、重傷、致人死亡)進行量刑處罰,這時屬於刑事案件。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被害人傷情構成輕傷、重傷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對故意傷害他人致輕傷,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傷情達不到輕傷的,應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如果只是給對方造成了輕微傷的,那麼一般情況屬於普通治安案件,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屬於民事糾紛;如果涉及到故意傷害或是其他嚴重情節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此時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就要對相關人員採取刑事措施,根據具體的傷害情況(輕傷、重傷、致人死亡)進行量刑處罰,這時屬於刑事案件。

二、聚眾鬥毆如何處罰?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可能很多人對於治安方面的一些處罰,並不是特別的瞭解,我們國家的治安方面的糾紛是比較多的,不僅僅是包括有打架鬥毆這樣一種情況,還有一些其他類型的,如果打架鬥毆這種行為造成非常嚴重後果的,需要按照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