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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打架鬥毆處罰規定是什麼?

一、治安管理打架鬥毆處罰規定是什麼?

治安管理打架鬥毆處罰規定是什麼?

打架的治安管理處罰一般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存在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從重處罰,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打架能判多久

打架構成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打架需要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的規定: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存在打架鬥毆這種情況並沒有達到了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構成標準,所以是需要按照行政方面的處罰措施來進行懲罰,通常狀況之下的話,就是要按照行政拘留和行政罰款來進行的。至於具體的處罰的力度,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來作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