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治安管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打架鬥毆流程是什麼

先會找雙方談話做筆錄等進行取證,然後在排除是正當防衞後,讓被害人進行傷勢鑑定,接着區分傷勢情況採取不同的處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打架鬥毆流程是什麼

1、如果被害人是輕微傷,那麼會讓雙方進行民事調解,能達成賠償協議的,一般公安機關僅作罰款;不能達成賠償協議的,可能會予以行政拘留(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的可能還會判刑)。

2、如果被害人是輕傷,也會讓雙方進行民事調解,若還符合刑事和解條件,不作為刑事案件處理;若不符合刑事和解條件,要作為刑事案件(故意傷害罪)立案並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直至法院審判。

3、如果被害人是重傷,也會讓雙方進行民事調解,但案件會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至法院審判。

派出所在接警立案後24小時內給受害人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受害人去做法醫鑑定,構成輕傷以上的,派出所要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或立案後先治安拘留行為人,再轉為刑事拘留。

打架鬥毆是指結夥鬥毆;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等的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對於打架鬥毆的行為,首先由當事人報警以後,會先找到雙方進行談話登記筆錄來進行取證。取證以後會進行排除各種情況,然後再對被打者進行傷情鑑定,再根據傷情的不同情況來進行處理。傷情輕微的情況下,可能就直接進行調節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