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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他人治安案件辦理期限是多久?

一、毆打他人治安案件辦理期限是多久?

毆打他人治安案件辦理期限是多久?

派出所處理打架案件期限最長一般要60天才可以處理完;派出所接到羣眾報案,或者110派過來的警情,先進行調查,包括對嫌疑人(就是打人的人,被害人(就是被打的人或者被盜的人等)就案件發生,發展,結果,原因,手段,時間,地點等進行調查,做詢問筆錄,固定證據;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二、派出所處理打架流程

一是明確對方的傷情,對方是輕微傷還是輕傷,

二如果輕傷,對方輕微傷,一是調解,對方承擔你醫療費/誤工費/陪牀護理費等,鑑於有骨折,能評傷殘,還要傷殘補助,不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對方的醫療費可不付還要讓對方給點精神補償。如果要對方進監獄,上述費用要合理主張,法院會依法判決賠償的,對方的傷害要付責任,由派出所處理,可治安拘留或罰款並承擔對方的醫療費。

三是涉嫌刑事犯罪,將被刑事拘留,然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對鑑定不服可以重新鑑定。如果派出所最終不按刑事案件處理,但如果確定發生過打架事件,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相關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對於打架的事情如果雙方協商不下來的是完全可以通過法律來解決,但對於報警之後一般執法人員是要通過多方面的因素來進行調查,取證從而得出最後的結果,所以,這是要有時間的,不同的案件用的時間就會不一樣,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打架鬥毆的,要及時的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