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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證據種類包括哪些?

同非法證據一樣,瑕疵證據也是通過不合法的手段獲得的,只是在違法程度、法律後果等方面要比非法證據輕些。那麼瑕疵證據種類通常包括哪些?瑕疵證據如何認定?本站小編就此整理了有關法律知識,通過下文給大家做個詳細解答。

瑕疵證據種類包括哪些?

一、瑕疵證據通常有哪些?

瑕疵證據是指不符合法定程序所收集的,在取證程序上存有瑕疵的物證、書證,也包括在取證程序上存有瑕疵的證人證言、訊問筆錄等言詞證據。對於瑕疵證據的處理,應貫徹“先補救後排除”的原則,主要是採用補正、合理解釋等方式,使其具有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對於不能補救的,也應當予以排除。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六十六條規定,補正是指對取證程序上的非實質性瑕疵進行補救,合理解釋是指對取證程序的瑕疵作出符合常理及邏輯的解釋。

二、瑕疵證據如何界定?

證據作為在刑事訴訟活動中證明案件情況的客觀事實必須具備三個基本屬性: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廣義的瑕疵證據是指事實本身在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三方面中的某一或某幾個方面存在瑕疵缺陷,也就是説證據或者在內容上存在缺陷、或者在表現形式上存在缺陷、或者在收集程序等方面存在違法情形。狹義的瑕疵證據是指具備了客觀性、關聯性但在合法性要件方面存在瑕疵的證據。

具體而言僅指在收集和提供的程序或方式上不合法的證據、收集和提供的主體不合法的證據。本文在此所要探討的僅限於狹義上的瑕疵證據,即指相關司法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規定的權限、程序或用其他一切違法的方法收集、提供的含有違法特徵和殘缺因素的證據。

三、認定瑕疵證據的必備條件

瑕疵證據作為證據的一個類別,必須是客觀存在的事實。犯罪分子在犯罪活動的過程中,必然會引起周圍環境的變化並留下各種痕跡,或者在進行犯罪活動時為周圍人所目睹、感知。這些因犯罪行為的發生而產生的痕跡以及留在人們頭腦中的印象等,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是不依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司法工作人員正是藉助於這些犯罪後遺留下來的痕跡、物品和印象,通過對它們的認真收集和掌握,查明案件事實證實犯罪的。因此,一切主觀想象、懷疑推測、道聽途説等不具有客觀真實性的東西,都不屬於本文所説的瑕疵證據的範疇。

瑕疵證據必須是與案件事實有着實質性聯繫,從而對案件事實有證明作用的客觀事實。瑕疵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的聯繫是在案件發生過程中自然形成的,由於客觀事物的複雜性,瑕疵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聯繫的表現形式是複雜多樣的。有的是同案件事實之間存在因果聯繫,有的是同案件事實之間存在條件聯繫。無論它們之間是何種聯繫,都不能脱離案件事實。

由此可見,凡是不符合法定程序收集的,在取證上面有瑕疵的書證、物證及證人證言等都可以被認為是瑕疵證據,所以説瑕疵證據種類還是比較多的。瑕疵證據雖然是有失客觀性和真實性,但是還是相比非法證據,還是證據真實性強些。對瑕疵證據的處理,很多時候是運用完善、補正的形式使其合法完整。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證據 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