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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和非訴訟是什麼意思

一、民事訴訟的規定

民事訴訟和非訴訟是什麼意思

訴訟是由人民法院依據法律對當事人之間爭議事實進行審理,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爭議的活動。訴訟就是通常所説的打官司,是通過國家審判機關解決爭議的過程。我國有三部訴訟法,分別是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相應的,訴訟也分為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

(一)訴訟有以下幾個特點:

1、依法性。訴訟活動必須嚴格依照訴訟法律規範所確立的訴訟程序和規則進行,違反訴訟程序的訴訟活動應認為無效。

2、階段性。如起訴階段、審判階段、執行階段等,每個階段都是相對獨立和完整的,有自身的任務和形式。

3、順序性。各階段的活動既相互聯繫,又互相依賴,前一階段的活動是後一階段活動的基礎,後一階段活動又是前一階段活動的發展和繼續或結果。

4、時限性。訴訟活動是國家的司法活動,訴訟法都對各種訴訟活動的時限作了明確規定。

5、強制性。正因為訴訟活動是一種依法進行的司法活動,所以司法機關在訴訟活動中作出的裁判及其他處理決定,當事人必須嚴格履行,如拒絕履行,司法機關有權強制執行。

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即一個案件經過兩級法院的審理所作出的判決就是生效的判決,不可以再上訴。

(二)訴訟程序: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 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 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材料: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提交糾紛提起的訴訟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二、非訴訟的規定

非訴訟法律業務的領域很廣,首先是它與所有訴訟相關的案前案外的工作,律師運用它的法律常識作一些協調工作,代為辦理事務的工作;其次,企業方面有大量的非訴訟的法律業務,它與企業的股權管理、企業日常經營管理有緊密的聯繫;再次,律師從事法律顧問服務,為當事人預防訴訟和進行庭審以後的善後處理工作也會發生很多的非訴訟業務。如果換一種分類方法的話,非訴訟業務可能會發生在銀行業務方面、房地產業務方面、知識產權業務方面、企業收購兼併方面,這幾個方面非訴訟業務比較集中。

法律上的非訟有:選民資格案件; 宣告公民失蹤、死亡案件; 認定公民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這些都屬律師的非訟業務,還有一些比如法律諮詢、某些事件的代理、法律顧問、出具法律意見書等也都是非訴訟業務。

總的來説,民事訴訟是運用法律手段,向人民法院提請。非訴訟是不運用法律手段,雙方協商調解,還可以請求仲裁機構裁決等等。仲裁是尊重當事人選擇解決爭議途徑的制度,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就是希望雙方能自願達成仲裁協議,這樣就不用向人民法院起訴了,法院也不會受理這種有仲裁協議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