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訴訟管轄

那開庭了幾天出判決書?

一、那開庭了幾天出判決書?

那開庭了幾天出判決書?

民事案件開庭之後一般是兩個月內會出判決書,案件爭議大或者影響大的,出判決的時間就會晚一些,當事人可以給法官打電話詢問案件進展,傳票上有法官聯繫方式。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個月。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十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二、法院立案後多久開庭

法院立案後,送達被告法律文書,一般情況下會給被告一個月的舉證期限。也就説,從立案到審判至少需要一個月時間。

首先,應該保證所留的聯繫方式暢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夠及時告知。

其次,法院立案後,會將法律文書送達被告,起訴時,所留被告地址不夠詳細,或找不到被告,該案將會被中止。

最後,親自到法院問詢案件辦理情況。

三、法院立案程序

(一)立案大廳辦事流程:

第一步,將起訴材料交法官審查,審查法官批註處理指令後轉至書記員處;

第二步,按書記員的安排,持繳費通知書到交費窗口來交納訴訟費用;

第三步,持交費回單到原書記員窗口辦理立案手續,領取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傳票等材料。執行案件立案流程與上述步驟基本相同。

(二)起訴必須具備的材料(全部資料均應提供A4紙格式)

(1)民事、行政訴訟案件起訴應當提供:

①民事、行政訴狀,訴狀中須註明雙方當事人的聯繫電話或方法;

②原告為個人的,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原告為單位的,需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立案時需提供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原件供核對);

③起訴證據複印件(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並將起訴證據登記做成《證據清單》(亦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

④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數提供起訴證據複印件的副本和證據清單副本。其中離婚案件必須提供:①結婚證、結婚申請書複印件或事實婚姻關係的證明;②須法院分割處理的爭議財產清單(包括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其中行政訴訟案件必須提供:證明被告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有關證據,起訴被告不作為的,必須證明原告已經向被告投訴或提出申請。

綜上所述,法院對開庭之後多久出判決書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刑事案件一般都是一個月左右,民事案件一般會在開庭兩個月後出判決書,且接到起訴書之後的開庭時間,一般的開庭的時間要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來決定。

標籤:開庭 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