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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民事訴訟中的附帶民事訴訟是什麼意思

附帶民事訴訟中的附帶民事訴訟是什麼意思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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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什麼意思

人民法院收到附帶民事訴狀後,應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受理;不符合規定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後,應當在5日內向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送達附帶民事起訴狀副本,或者將口頭起訴的內容及時通知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並製作筆錄。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應當將附帶民事起訴狀副本送達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將口頭起訴的內容通知其法定代理人。

人民法院送達附帶民事起訴狀副本時,應當根據刑事案件審理的期限,確定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交民事答辯狀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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