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用於訴訟時效的情況有哪些?
一、不適用於訴訟時效的情況有哪些?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2、兑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3、基於投資關係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4、其他衣服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通常可劃分為4類:
1、普通訴訟時效:即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期間。普通訴訟時效期間通常為3年;
2、短期訴訟時效:下列訴訟時效時間為1年;身體受到傷害賠償的;延付或拒絕租金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
3、特殊訴訟時效:特殊訴訟時效不是民法規定的,而是由特別法規定的訴訟時效;
4、權利的最長保護期限。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超過20年的,法院不予保護。
二、訴訟時效中止與中斷的區別
訴訟時效期間中斷和中止的相同之處是,二者都是在時效期間屆滿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發生而產生阻礙訴訟時效完成的效力。
訴訟時效中斷與中止的區別在於:
(1)發生的時間不同。時效中斷可發生在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時效中止只能發生在時效期間最後6個月內。
(2)法定事由不同。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可以決定的事實,如起訴、請求;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實,如不可抗力、債務人失蹤等。
(3)法律後果不同。時效中斷,中斷的法定事由發生前已經過去的時效期間不再計算,從法定事由發生後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實際是前後兩個時效;時效中止是將中止的期間暫停計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後,繼續計算時效期間。
三、訴訟時效要件包括什麼?
1、須有請求權的存在。訴訟時效是對請求權的限制,沒有請求權,也就無從適用訴訟時效。
2、須有怠於行使權利的事實。訴訟時效是對權利人的督促,實際上也是對義務人的保護,如果權利人怠於行使權利經過一定的期間,又沒有其他事由致使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則訴訟時效產生法律效果。
3、怠於行使權利的事實持續存在,致使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屆滿有時又稱為訴訟時效結束、訴訟時效完成。訴訟時效屆滿,權利人的勝訴權自動消滅。如果有使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事實,訴訟時效還可以“拉長”,即中斷時重新計算,中止時,將中止時間段剔除後繼續計算。
一般情況下,民事訴訟的時候需要注意訴訟時效,如果過了訴訟時效,雖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沒有勝訴權,當然,很多情況也是不適用於訴訟時效的,如果大家有這方便的需求,最好找專業的律師來幫助,法律法規內容太多,自己訴訟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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