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民事案件二審終審不服怎麼辦?
一、如果民事案件二審終審不服怎麼辦?
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1、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8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據此,可以向作出終審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
2、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87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179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抗訴。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179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據此,可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如果同級人民檢察院不受理的話,可以依法提出異議,並向上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二、民事案件法院立案後多久才能結案?
一般三個月之內開庭審結。
1.如果是適用簡易程序的民事案件,那麼需要在法院立案之日起來時計算,三個月之內要開庭審結;
2.如果是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需要在立案之日起開始計算,六個月內要開庭審理並且結案,如果是有特別的情況需要延長審限的,經過法院的院長批准能夠延長六個月,如果還需要再延長,要經過上級法院同意。
三、起訴立案後多久開庭呢?
根據情況而定,一般一個月之內開庭。
1.分三種情況來談。第一種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檢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後,一般簡易程序在一個月內要開庭。普通程序。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
2.第二種情況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法院受理立案以後,一般也要分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一般一個月內要開庭。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兩個月之內要開庭。如果要發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的,一般是三個多月,到四個月之間要開庭。第三種情況是行政案件,行政訴訟案件法院接到起訴以後,也是一般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
對二審不服,可以要求檢察院抗訴,起訴立案之後,一般一個月到三個月之內會開庭,從立案之日算起,六個月之內要審結,有特殊情況的,可以考慮延長六個月,如果還需要延長,則需要報給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准許了,就可以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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