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二審後不服怎麼辦?
一、民事案二審後不服怎麼辦?
1、法院系統內部進行申訴。
首先向做出終審判決的法院進行申訴,請求重審。其次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部門進行申訴控告,也就是向省高院辦寄送材料,反映問題,這樣有一定的可行性,因為法院部門還是有一定作用的。而且不僅可以對案子進行申訴,還可以針對中院院長徇私情的行為進行控告。最後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訴,申請再審,申訴期間不影響案件的執行。申訴的期限是在終審生效後後兩年內提出。申訴必須提出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證據不足、或適用法律錯誤、或程序錯誤、或審判人員有違法
2、檢察院申請抗訴。
可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如果同級人民檢察院不受理的話,可以依法提出異議,並向上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程序跟向高院提起申訴的程序是一樣的,向他們寄送案件材料。另外,可以直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控訴中院院長徇私情的行為,這是一種瀆職的行為,是可能判處刑罰的,進行控告。
3、給人大部門進行反映。
這種情況人大通常都會受理,而且往往會發函件給法院,但是如果法院拒不改正的話,人大的力量也有限,雖然法律規定它有很大的權力,可是實際上作用有限。建議最好向上級人大,也就是省人大進行申訴,這樣省人大會直接把材料轉到省法院或者檢察院的,直接到高院或者省檢察院進行申訴的效果要好。
4、申訴和控告
到紀檢部門控訴院長的瀆職行為,要求對這種行為進行查處,維護合法權益。具體可以到本市的紀檢委或者省紀委去申訴控告。
5、輿論監督
如果上述單位沒有一個能滿足要求的話,訴諸媒體,進行社會監督,靠輿論的力量來迫使法院受理申訴。
二、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
在司法實踐中,二審當事人在司法系統中沒有得到解決,可以相關向行政部門進行控告和申訴,另外還可以發動輿論進行監督,具體情況是需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合法的認定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界定。
-
民事訴訟質證順序
一、質證的概念質證是指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對當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證據就其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以及證明力的有無、大小予以説明和質辯的活動或過程。廣義質證通常指在訴訟或仲裁活動中,一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對另一方出示的證據的合法...
-
車禍後的官司怎麼打
現在,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人變成了有車一族,隨着機動車的增多,車禍也日益頻繁發生,成為現代社會的公害。如果真的發生了車禍,我們該如何處理呢?如果雙方協商不好,車禍後的官司怎麼打呢?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這篇文章,希望幫助大家瞭解這方面的法律知...
-
法院起訴費用的標準有哪些
我國是一個法制的國家,推行的是依法治國的基本國策,法律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在實踐中,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時通過訴訟來解決。也需要支付一定的法律費用,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法院起訴費用的標準,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一、法院起訴費用...
-
申請破產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
一、申請破產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申請破產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權利人行使請求權,消除權利義務關係的不穩定狀態,從而訴訟時效進行的條件是權利人不行使權利,如果當事人通過實施這些行為,使權利義務關係重新明確,則訴訟時效已無繼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