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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才構成非法買賣毒品原植物種子罪?

怎麼樣才構成非法買賣毒品原植物種子罪?

(一)客體要件。

非法買賣毒品原植物種子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國家歷來對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嚴厲禁止,並先後發佈了一系列的法規、法令和通知。

非法買賣毒品原植物種子罪的對象是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來提煉、加工成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可卡因等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原植物。未經滅活,也就是能存活的,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已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種子或者幼苗的不構成本罪。

(二)客觀要件。

非法買賣毒品原植物種子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違反國家有關法規,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數量較大的行為。

所謂非法買賣,是指以金錢或者實物作價非法購買或者出售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行為,所謂非法運輸,是指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私自從事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運輸的行為,包括國內運輸和在國境、邊境非法輸入輸出。所謂非法攜帶、持有,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沒有合法的攜帶權、持有權而佔有、攜帶、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幼苗的行為。還必須具備數量較大這一要素。

(三)主體要件。

非法買賣毒品原植物種子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非法買賣毒品原植物種子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條

【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無論是非法運輸、製造、買賣毒品的行為,還是非法買賣毒品原植物種子的行為,只要是涉及到毒品類型的犯罪,此時都是被國家嚴厲打擊的犯罪行為,在達到了刑事立案的標準時,公安機關會對刑事案件立案偵查,之後人民法院會對行為人予以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