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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國有土地被徵收如何補償

租賃國有土地被徵收如何補償

一、租賃國有土地被徵收如何補償?

租賃國有土地被徵收的,補償政策是各地方政府自行規定的,但補償項目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停產停業損失等。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徵收國有土地哪些信息需要提前公告?

(一)徵地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時間和批准用途;

(二)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麪積;

(三)徵地補償標準;

(四)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三、徵收國有土地的流程有哪些?

1、擬訂徵用土地方案:由擬徵用土地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

2、審查報批:報有批准權限的上級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縣人民政府對經批准的徵地方案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4、徵地補償登記,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 補償登記。

5、制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由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准的徵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記情況(經核實)制定,即把徵地方案中確定的各種補償的總費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體落實人員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組織實施,徵地補償費用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實施後,由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單位對被徵用的土地進行清理。

以租賃方式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承租人的合法權益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徵地主管單位肯定要對承租方進行補償的,對承租方和出租方的補償方案是不一樣的,想要了解具體的補償政策,要注意關注徵地主管單位公告的徵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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