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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進看守所最短時間多久能開庭?

一、被抓進看守所最短時間多久能開庭?

被抓進看守所最短時間多久能開庭?

1、被抓進看守所最短時間2-3個星期內能開庭。

通俗的説,沒有最快,只有更快”,嫌疑人是否認罪,證據材料是否充分,涉案人數都會有所影響。有的案件簡單的認罪的,採用速裁程序,2-3個星期左右開庭,一個月內就判完了。逮捕後,偵查羈押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2、此外,還有一些案件本身案情複雜,取證調查過程比較緩慢,開庭的時間可能就稍晚一些,等上七八個月也有可能。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團伙作案,或者案情涉及人員很多的情況下,案件的梳理過程也比較緩慢,等待的時間也會相應久一點。

二、法院開庭的流程是怎樣的?

1、開庭時,法官會先看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件,然後宣讀一系列法庭審理規則,詢問雙方是否要求法庭方面的人員需要回避等等,一般情況不需迴避。

2、法官要求原告陳述自己的訴訟請求和理由,並出示證據(有時候法官為了節省時間,一般會用一句話帶過,説被告已看過起訴內容,則此步可以省略)。除非原告有新的陳述,可以補充表達出來。

3、被告針對原告提出的事實和理由作出反駁,並出示證據。

4、法官分別詢問原告和被告關於案件的證據,有什麼觀點和看法或反駁——這叫質證,還會詢問涉及案件的具體細節。如果需要對證據進行進一步的鑑定“是否屬實”的,此時應該提出“司法鑑定”的申請。

5、原告和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互相辯論。

6、辯論完畢,法官會向雙方詢問是否願意調解解決糾紛,如果雙方願意調解並能調解成功的,法官會出具調解書,雙方簽名之後生效;如果不願意調解,或調解不成,則法官不再調解。當然,如果在開庭幾天後,雙方可以再調解,並能達成一致意願的,可以告訴法官,按調解成功來解決,由法院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書。

7、整個庭審過程,有書記員記錄雙方各自的發言。如果其中一方不願調解,那麼在各自發表完畢陳述後,書記員將庭審的記錄打印出來,要求雙方看過有沒有跟在庭審過程發表的言語有出入,有的可以適當修改並在修該處簽名。雙方看完或修改完成庭審筆錄之後,庭審結束。

不管是對於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法院都並沒有規定一個明確的開庭時間。法律只對需要開庭審理的情形、開庭審理案件的流程等作出了規定。對於糾紛當事人來説,若是提出的訴訟請求,已經被法院受理,那麼只需要等待被法院通知開庭日期、地點等事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