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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賣車合同糾紛怎麼辦?

遇到賣車合同糾紛怎麼辦?

可以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仲裁。仲裁是指當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某一組織作為中間人或第三人,根據有關規定或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對雙方的爭議作出判斷,對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決定。仲裁是解決合同糾紛的常用方法。如果協商和仲裁都無法解決問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審理判決。

1、協商解決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既不應採取消極拖延的辦法,也不應採取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處分權,因為這兩種做法都無助於問題的解決。按照法律規定,應該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解決糾紛,雙方是建立在互諒互讓、平等磋商的基礎之上,不影響團結以及今後的繼續合作,還可以節省時間、人力和費用,所以,應該更多地採用這種方法。

2、仲裁解決

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一定的機構以中間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

當事人採用仲裁的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應注意以下問題:

(1)仲裁期限。當事人一定要抓住時機,在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的有效期限內,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避免因錯過時機而喪失自己申請仲裁的權利。

(2)仲裁機關及管轄。根據合同仲裁條例的規定,合同仲裁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設立的合同仲裁委員會。案件管轄原則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簽訂地的仲裁機關管轄。因此,當事人應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3)仲裁效力。通過仲裁機關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後,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認真遵守。如果調解不成,仲裁機關最後作出的仲裁裁決便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遵守,否則,法院則要強制執行。

3、訴訟解決

當發生合同糾紛後,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近幾年來,隨着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以及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提高,企業通過訴訟來解決合同糾紛的也越來越多。

如果是雙方當事人之間就汽車買賣合同發生糾紛的,此時可以選擇的處理方式有很多,但是具體選擇何種方式來處理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糾紛,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自由,在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糾紛難以處理的時候,可以選擇由人民法院居中裁判,作出最後的判決。

標籤:賣車 合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