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賣淫罪如何認定組織?
一、組織賣淫罪如何認定組織?
1、是否有組織他人賣淫的故意。
根據《刑法》規定,本罪只處罰組織者,對於一般參與賣淫者則不以犯罪論處。如果數個賣淫者為了賺取更多錢財,結夥賣淫,相互傳遞信息、互相提供方便,互為掩護,共同從事賣淫活動的,由於她們都是賣淫者,沒有主從之分,也沒有較為固定的組織策劃者,因此對其一般不應以犯罪論處,而應處以治安管理處罰。但是,如果行為人既自己參與賣淫,又組織他人賣淫的,則構成組織賣淫罪。
2、是否實施了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為。
如果沒有組織他人賣淫的故意或者沒有實施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如有些飯店、酒店等服務人員賣淫,其負責人雖有放鬆管理的行為,但只要不具有組織他人賣淫的故意,也沒有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為,不能認為其構成犯罪。
二、組織賣淫罪與容留賣淫罪區別是什麼?
區分二者的關鍵是看其是否具有組織性,組織賣淫罪,是指行為人以招募、僱傭、強迫、引誘、容留等手段,將分散的賣淫人員糾集、控制起來,管理、安排她們進行賣淫。一般情況下,這些賣淫的婦女本身帶有一種自願性,組織者都要有組織行為。組織性具體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1、是否建立賣淫組織,無論是否具有固定的賣淫場所,組織賣淫必然要建立相應的賣淫組織。賣淫組織的建立一般首先時組織者採取各種手段糾集賣淫人員,在糾集賣淫人員的過程中,組織者是處於發起、負責的地位,目的是掌握一定的賣淫人員,以實現組織賣淫,從中牟利。
2、是否對賣淫者進行管理,組織者通過制定、確立相關的人、財、物管理方法,與賣淫人員之間形成組織和被組織、管理和被管理的關係。
3、是否組織、安排賣淫活動,主要是指組織者在賣淫組織中有無參與組織、安排具體的賣淫活動,具體方式有推薦、介紹賣淫活動,招攬嫖客、安排相關服務、提供物質便利條件等。
組織賣淫行為已經嚴重違背了社會道德,因此必須對於組織賣淫行為進行刑事處罰,當然了,要想確定是否是存在組織賣淫,這種行為必須要嚴格的按照《刑法》所規定的構成要件來判斷,必須存在一定層級,而且是大規模的組織活動,否則將會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此處罰即可。
-
超過三年的轉賬記錄能起訴嗎
一、超過三年的轉賬記錄能起訴嗎1、雖然訴訟時效是3年,但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限制,所以出現債權債務糾紛時,可以起訴的,符合起訴條件,法院就會立案。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
-
無力履行合同可否單方解除
一、無力履行合同可否單方解除可以。無力履行合同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為。合同一旦簽約,受法律的保護。合同解除分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
-
法律規定美容院轉讓後的顧客糾紛誰來負責?
一、法律規定美容院轉讓後的顧客糾紛誰來負責?美容院轉讓後的顧客糾紛由原先店主負責。商店轉讓後原先的債權債務原則上當然是由原店主承擔。購買店鋪的人、轉讓店鋪的人、原店主的債權人,店面轉讓雙方是相對的轉讓關係,原店主和原店主的債權人之間是相對的債權...
-
偷竊是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一、偷竊是屬於什麼違法行為?偷竊屬於治安違法行為,一般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