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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私下協議有效嗎?

經濟適用房私下協議有效嗎?

一、經濟適用房私下協議有效嗎?

經濟適用房私下協議無效。因為經濟適用房是國家針對無房户的照顧,居住人沒有房屋所有權,是不能進行私下交易等行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經濟適用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經濟適用房可以交易嗎?

經濟適用房可以交易,不過分為兩種情況:

1、住房不滿5年:5年內退出的,必須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利用廉租住房專項資金回購,回購價按原出售價格每年扣減1%計算;5年內涉及繼承、轉增、離婚的,受讓人應當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購買條件,並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批准,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原經濟適用住房性質不變。

2、滿5年:可自由上市交易,不過需要補繳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並依法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

三、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規定是什麼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取得本市城區範圍內城鎮居民户口一年以上並在本市城區範圍內工作或實際居住生活;

2、已婚家庭或年滿30週歲以上單身人員;

3、家庭現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築面積低於市人民政府公佈的住房困難標準;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市人民政府公佈的低收入標準且家庭財產之和低於市人民政府公佈的低收入標準的8倍。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低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同市民政部門根據本市住房價格、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適時進行調整,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並向社會公佈。經濟適用住房以户為單位作為申請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人的配偶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未成年子女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同一户籍內其它家庭成員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家庭成員與申請人之間應當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收養關係。

經濟適用房其實是國家社會保障的一種形式,只有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的公民,才可以在辦理法定手續之後成功申請經濟適用房,如果是不符合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無論如何,國家行政機關都不得批准該公民的經濟適用房使用申請。

標籤:協議 適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