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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怎麼才能算詐騙罪

根據規定怎麼才能算詐騙罪

一、根據規定怎麼才能算詐騙罪?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構成詐騙罪:

1、主觀方面是故意和非法佔有的目的;

2、客觀方面是實施了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是一般主體;

4、侵害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二、構成詐騙罪怎麼確定量刑標準?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構成詐騙罪受害人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嗎?

不可以,詐騙罪是公訴案件,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對於詐騙行為,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條件是: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

2、證據確實、充分;

3、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於詐騙罪檢察院審查的內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於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五、詐騙罪的數額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1、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定罪的前提條件是,必須同時具備以上四方面構成要件。比如當事人在客觀方面實施了詐騙行為,但當事人低於16週歲或者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詐騙的數額低於3000元等,如果存在這些情節,法院是不能以詐騙罪定罪的。

標籤: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