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受理範圍

信賴保護原則內容

一是,行政相對人基於對行政機關行政行為合法性與有效性的信賴而與行政機關合作,這種對行政機關的信賴應當受保護。
二是,行政相對人因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而獲得的利益,應當受到保護。行政機關不能隨意撤銷自己的行政行為。一旦因撤銷行政行為而給行政相對人造成損失,應當承擔責任,否則行政機關將逐漸失去公眾的信賴。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

信賴保護原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