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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民事賠償沒能力怎麼辦

很多的民事糾紛類案件,其實都是需要行為人向受害者賠償一定的金額的。就比如説在平常的交通事故當中,如果撞壞了對方的車輛,那麼肯定是需要行為人進行賠償的。但是不一定所有的情況下,行為人都是具備賠償能力的。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就是在我國民事賠償沒能力怎麼辦?

在我國民事賠償沒能力怎麼辦

一、在我國民事賠償沒能力怎麼辦?

是賠償權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對方的財產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六條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 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再沒有能力賠償,法院應中止執行,等行為人有執行款項時,再恢復執行。

如果是賠償義務人,在經濟上確實沒有能力賠償,只好向賠償權利人約定賠償期限,儘量做到誠懇道歉,讓對方理解與諒解。

二、民事賠償不起要坐牢嗎?

1、民事賠償不起不會坐牢,但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則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刑法》(1997修訂)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三、根據法律規定

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的,習慣上覺得犯罪分子已被判刑,就不再追究了。因此,狀告服刑人員索賠的案件比較少見。

實際上,犯罪分子侵權造成了受害人的民事損失,被害人有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索賠。這一案件帶來的啟示是,犯罪分子造成受害人經濟損失的,犯罪分子不但要負刑事責任,還應承擔民事賠償。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進行索賠,也可以保留訴權,在法定期限內起訴。

首先作為受害者來説,如果對方沒有賠償能力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將現有的財產,除了保留生活必需品以外都用來賠償。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如果真的沒有能力賠償,那麼法院應該中止執行,等到有賠償能力的時候再要求賠償。也可以誠懇的和受害者道歉,能夠取得諒解的話當然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