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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發出後終審判決立即生效嗎

一、判決書發出後終審判決立即生效嗎

判決書發出後終審判決立即生效嗎

不一定要立即按判決執行。判決生效後隨時申請執行,但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的,一年內申請執行,是單位的,半年內申請,過了執行期,就無法申請執行了。

終審判決,法院對案件的最後一級判決。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審就是終審。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審也是終審。

終審判決法律依據:

1、二審法院當庭作出判決時,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2、未當庭判決的,二審法院的判決書送達之日,判決才生效。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的,如果二審法院判決維持原判,二審法院判決生效時原一審法院判決生效。按照《民事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法院判決於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後對當事人產生法律效力。因此,一審法院的判決於二審法院維持原判的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後生效。

《民事訴訟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實行……兩審終審制度”,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也就是説,經過二級法院的審判,案件即告終結,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是發生法律效力的終審判決,是未附加任何條件的,法律並沒有規定必須以送達當事人為生效條件啊。即使未送達當事人,對其本身的效力並沒有影響,仍然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二、終審判決書生效時間是多久

終審判決書生效時間是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的時候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執行兩審終審制。所謂兩審終審制,是指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的審理,即告結束的審判制度。

也就是説,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宣判的判決、裁定,尚不能立即產生法律效力,而允許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上訴或抗訴,經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的判決裁定,一經宣判,立即產生法律效力,但是:

1、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執行兩審終審制,但是,依照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崔告程序和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制。

2、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審理刑事案件執行兩審終審制,但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一審審判的案件,一經判決立即生效,不存在提起二審程序問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案件,在規定時間內提出上訴或抗訴,經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後,判決仍不能立即產生法律效力,還需報最高院經過死刑複核程序才能產生法律效力。

總的來説,在我國的刑事訴訟活動中,也可以要求進行二審的。當然,在二審時,當事人需要遵循最基本的原則之一,即上訴不附加處罰的原則。二審宣判完畢後,如果確實當事人存在實質刑罰,就需要立即送進監獄的,當然也會加重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