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二審調解一審判決書生效嗎
一、民事案件二審調解一審判決書生效嗎?
民事案件二審調解一審判決書視為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二審調解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應當製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送達後,原審人民法院的判決即視為撤銷。
二、法院調解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法院調解是訴訟內調解,是在人民法院審判組織的主持下,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的,經調解達成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調解的方式比較多,如民間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和法院調解等,但是除法院調解以外,其他方式的調解都不具有訴訟的性質,其所達成的協議一般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法院調解作為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的一種方式,在調解過程中,審判組織扮演着較審判模式中更為積極、主動的角色,從而使調解帶有濃厚的訴訟性質。同時經法院調解達成的協議在送達雙方當事人後,即具有與生效判決等同的效力。
2、法院調解,體現了私法自治的精神和民事訴訟的處分原則,並且貫穿於民事審判程序的全過程。法院調解的權威性雙方當事人對該種糾紛解決方式的認同,如果當事人雙方或一方不願意以調解方式解決糾紛,人民法院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當事人接受調解,否則便會使法院調解喪失其存在的基礎。同時,法院調解貫穿於民事審判程序的始終,第一審程序、第二審程序和再審程序都可以適用調解;開庭審理前可以進行調解,開庭審理後、判決作出之前也可以進行調解。
3、法院調解是人民法院結案的一種方式。在我國“審判模式”和“調解模式”是人民法院解決民事糾紛的兩種基本形式。調解協議一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即發生法律效力,產生訴訟終結的法律後果,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對調解協議提出上訴,其提起再審的理由也受到嚴格限制。
一審人民法院對民事糾紛作出相關判決,原告或被告提出上訴的,法院根據民事案件的具體情況也是可以進行調解的,如果原被告達成了調解協議,二審人民法院會製作調解書,另外,如果二審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以後判定維持原判,這時候就需要執行一審的判決書。
-
拒不履行法院撫養權歸屬判決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拒不履行法院撫養權歸屬判決的辦法: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經人民法院發出強制執行通知,但是被執行人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等措施;如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
-
遇到老賴怎麼辦
法律意義上的“老賴”,一般是指有能力償還債務,但是拒不償還的債務人,或者是拒不履行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對於欠錢不還的老賴:一、可以向法院起訴對方,並申請支付令:1、欠款有欠條的,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2、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債權...
-
被強制執行的車輛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1、被強制執行的車輛會被拍賣和變賣。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但是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2、在執行中,需要辦理...
-
法院罰金該怎麼交
律師解析:繳納的方式也有5種:1、一次性繳納;2、分期繳納;3、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4、隨時追繳。5、減少或者免除繳納。罰金具有以下特徵:1、是一種強制懲罰措施;2、只能執行犯罪分子個人的財產,不能執行犯罪分子家屬或親人的財產;3、只能強制犯罪分子所有財產中的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