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訴多長時間開庭
一、第一次起訴多長時間開庭
法院開庭之後知道結果的具體時間尚無定論但是,我國民訴法、刑訴法和行政訴訟法中對案件的審理期限都作出了規定。
(一)、比如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
1、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2、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個月。
(二)比如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
1、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刑事公訴案件、被告人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和第二審刑事公訴、刑事自訴案件的期限為一個月,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期限,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兩個月。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一個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訴、刑事抗訴案件,經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2、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被告人未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3、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審理期限為二十日。
二、第一次開庭到第二次開庭要多久?
通常需要半個月左右的時間。
我國法律知規定了從立案到判決的時間,通常民事案件,一審如果按簡易程序審理,從立案起三個月內判決。如果是按普通程序審理,立案起六個月內判決,因此為了能在規定的時限內結案,實踐中,仲裁委一般會安排在半個月左右進行第二次開庭。
宣判時間取決於案件的性質,分為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與刑事案件。程序劃分為簡易程序、普通程序。雖有明文規定但各類案件中都有特殊情況發生,而針對這些特殊情況也有專門的解決方法。所以在想知道多久會知道結果的時候,應該先判斷案件的類型。
-
法院強制執行有用嗎?
律師解答:一般有用。律師解析:在法律意義上是有用的,實際情況看敗訴方的財務狀況定,如果被執行人的財務本身就存在問題,沒有足夠的錢來履行判決書或裁定書的內容,那麼即使申請了強制執行,也是無法履行的。強制執行可以維護行政處罰決定嚴肅性、保證當事人及時完...
-
老賴確實沒錢還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老賴確實無力償還債務的,可以與借款人協商延期或者分期償還。出借人(債權人)起訴到法院並拿到勝訴判決後,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債權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欠款人(債務人)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將被拘留、罰款。情節嚴重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當然...
-
案件中的上訴人是原告還是被告?
一、案件中的上訴人是原告還是被告?上訴人可以是原審原告,也可以原審被告。上訴人不一定就是原告,被告人、第三人都有可能是上訴人。提起上訴的人就是上訴人,沒有提起上訴並與他的利益有關的,就是被上訴人。比如一個案子中,原告、被告、第三人都提起上了上訴,那麼他...
-
刑事附帶民事不賠償怎麼辦?
律師解析:刑事附帶民事不賠償的處理是:對於有賠償能力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採取扣押、凍結、查封當事人財產等措施來強制執行當事人的財產抵扣賠償款。對於賠償能力不足的,可以協商分期清償賠償款。對於確實無賠償能力的被告,法院可能會終結賠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