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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不報告財產一般怎麼處理?

一、被執行人不報告財產一般怎麼處理?

被執行人不報告財產一般怎麼處理?

如果出現被執行人不報、瞞報、少報、虛假報告、沒有正當理由逾期報告的情形,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給予罰款、拘留,如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規定來看,直接從民事上升到了刑事的高度,所以説後果還是很嚴重的。

判決文書生效後,如果對方不履行,勝訴方申請執行後,案件會進入執行程序,在這個執行階段,執行法官會給被執行人發送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文書,其中執行通知書是告知被執行人要及時履行判決義務,報告財產令是要求被執行人在一定期限內報告自己名下的財產。

對於這個報告財產令,是法院執行階段發給被執行人的一個法律文書,目的是要求被執行人主動報告個人名下的財產,以此來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判決義務的一種形式,既然是法律文書,那就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當然也有其強制性,作為被執行人是應當按要求報告個人財產的,而且不能不報、瞞報和少報,而且對於被執行人報告的財產情況,法院執行局還要結合網絡查控及傳統查控等形式進行調查核實,必要的時候還可以通過組織聽證來核查真實性,如果發現報告的不實或者虛假上報,也是可以追究法律責任的。

二、被執行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怎麼處理?

被執行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行為,直接損害了法院裁判和執行的嚴肅性、權威性,損害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被執行人在明知有被執行案件未履行的情況下,還故意轉移財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致使法院生效判決無法執行,破壞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執行秩序。雖然最後其家人代其將相關款項償還完畢,但其行為已經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其應為違法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被執行人不報告財產會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被執行人拒不執行法院決定,法院會依法追究他的責任,因為被執行人的該行為,損害了法院判決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也損害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所以,法院會對其進行處罰。如果情節嚴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