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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避險可以損害他人生命健康權嗎?

緊急避險可以損害他人生命健康權嗎?
律師解析:緊急避險不可以損害他人生命。
緊急避險是指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損害另一法益以保護較大法益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的行為。如果因緊急避險導致他人死亡的屬於避險過當,緊急避險人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處罰。避險過當是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危害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十一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一款中關於避免本人危險的規定,不適用於職務上、業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