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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緊急避險,損失由誰承擔

發生緊急避險,損失由誰承擔
要看具體情況。
1、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
2、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受害人要求補償的,可以責令受益人適當補償。
3、因緊急避險採取的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條
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
危險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