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消費權益

強迫交易應適用鉅額懲罰性賠償嗎?

一、強迫交易應適用鉅額懲罰性賠償嗎?

強迫交易應適用鉅額懲罰性賠償嗎?

強制消費不適用懲罰性賠償,消費者權益保護中懲罰性賠償金的適用一般應具備如下條件:

1、適用懲罰性賠償金的法律關係的主體是經營者和消費者。消費者是請求權的權利主體,經營者是懲罰性賠償金的義務主體,其它人不能成為懲罰性賠償的主體。

2、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關於欺詐行為,人們看法不一。目前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68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強迫交易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強迫交易行為屬一種擾亂市場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這種行為在商品交易或服務交易中並不鮮見,因此,刑法為了不至於打擊面過大,而規定了強行商品交易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

2、多次強迫交易的;

3、社會影響惡劣的;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

行為人用輕微的威脅手段進行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務,行為很有節制、獲利很有限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屬於一般違法行為,不能認為是犯罪。

綜上所述,買賣是很自由的事情,不能強買強賣,強迫交易,如果強迫交易情節惡劣,造成重大損失的,可以按照刑事犯罪處理。我國消費者保護法並沒有將強迫交易納入鉅額懲罰性賠償適用情形下,按照規定,消費欺詐行為的商家會被處以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