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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級殘疾賠償金計算依據是什麼?

一、八級殘疾賠償金計算依據是什麼?

八級殘疾賠償金計算依據是什麼?

八級殘疾賠償金計算依據是工傷保險等相關法律規定,八級傷殘的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還有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的生活費,以及因為康復護理、繼續治療而發生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失費等等。

二、各種賠償項目及計算標準如下:

(一)醫療費 醫療費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疾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後續治療等費用。

(二)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三)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四)交通費 根據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以及參與死亡事故處理的死者親屬(不得超過三人)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五)住宿費 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 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七)營養費 營養費根據當事人傷殘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及營養費支出憑證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按照當地公佈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十)喪葬費 按照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十一)被扶養人生活費 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當地統計局公佈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十二)死亡賠償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

工傷賠償的項目是比較多的,但是並非是所有的八級工傷患者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是一樣的,故此不同的工傷職員,獲得的賠償金的數額會存在着差異。任何職員在受傷之後,都必須是先醫治,然後在法律規定的時間範圍內,提出工傷鑑定、賠償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