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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工在工地受傷協商不了報警有用嗎

一、勞務工在工地受傷協商不了報警有用嗎?

勞務工在工地受傷協商不了報警有用嗎

勞務工在工地受傷協商不了的情況下不能報警,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不屬於公安機關的管轄範圍,勞務工可以向法院起訴,起訴的流程是: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因勞務關係受傷賠償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勞務關係中的侵權責任】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三、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的民事訴訟狀怎麼寫?

民事訴訟狀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職務,居住地址,電話:

被告:同上(如果是單位要寫明單位名稱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職務和姓名)

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其實勞務工在工地上受傷以後,如果受傷的原因跟工作沒有任何關係,比如工人之間互相打架鬥毆受傷的,用工單位也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就算起訴處理,也必須要證明本人是因工作原因才受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