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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萬億“同號鈔”造謠者,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2萬億“同號鈔”造謠者,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現在網上流傳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董事,“疑似因私印‘同號鈔’2萬億。”央行嚴厲譴責,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不是官網發出通知,網民一定以為這件事情是真的,那麼對於受害者是多大的傷害,還好現在有法律的存在,謠言已經不攻自破,那麼隨意散播造謠屬於什麼罪,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網絡造謠屬於什麼罪

網絡造謠可能會觸犯《刑法》中的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一、民事責任。

在網絡上編造謊言。以虛構事實或其他非法手段,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行為,構成民事法管轄範圍內的侵權行為。對於這一行為具體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權益,需要從行為人行為的具體內容來分析,通常流言多見於侵犯公民隱私權、名譽權等。

二、行政責任。

造人不能構成刑事責任的,應負行政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刑事責任。

1.捏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1條規定:捏造險情.疫情.災情.警情,通過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傳播,明知是以上所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載播,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誹謗罪:

因特網環境下,網絡誹謗案件日益增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構成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