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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碰瓷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如今,社會中經常出現碰瓷,而碰瓷的人一般都是出於錢財的勒索和敲詐的目的,這樣的行為雖然不一定就會構成刑事犯罪,但通常都是會認定為違法的。此時行為人就要承擔法律責任,那究竟碰瓷要負什麼法律責任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一、碰瓷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一)情節較輕的,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情節較重的,觸犯《刑法》

如果造成嚴重後果、涉及金額較大,或嚴重擾亂社會治安社會秩序,則會因觸犯刑法,被警方刑事拘留,並最終接受法院審判。

本站小編温馨提醒:由於碰瓷行為涉及金額通常較大,碰瓷者受到刑事處罰屬於大概率事件。在碰瓷引發的刑事案件中,多被定性為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或故意毀壞財物罪。

其中,故意毀壞財物罪,最高刑為7年有期徒刑;敲詐勒索罪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詐騙罪最高刑為無期徒刑。

二、實踐中碰瓷事件的認定

碰瓷行為有時還會因事態升級,演變成搶劫、綁架、故意傷害等更為嚴重的罪行。針對目前碰瓷手段花樣頻出的現象,現實中發生的碰瓷案件情形各異,有的案情較為複雜,司法實踐中,對碰瓷案件究竟處以何種罪名,應視情形認定。

但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選擇的罪名必須能夠“足以評價”犯罪行為,碰瓷行為的本質是詐騙錢財,但如果犯罪情節惡劣,在構成犯罪競合的情況下,就宜以重罪定性。

但如果是碰瓷者故意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過激碰撞,則會嚴重危害公眾安全,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我國刑法對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處罰更重,即使未造成嚴重後果,也將被處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如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則將被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

在對碰瓷行為作出處罰之前,需要先對該行為進行相應的認定,看就經屬於情節較輕的,還是情節嚴重的,情節的輕重程度不同,對行為人作出的處罰有所差異,換言之,碰瓷需要負的法律責任就不同。關於“碰瓷要負什麼法律責任”的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

標籤:法律責任 碰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