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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的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的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的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量刑標準是可以根據我國《刑法》第140條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偽劣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的;

2、偽劣產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十五萬元以上的;

3、偽劣產品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將已銷售金額乘以三倍後,與尚未銷售的偽劣產品貨值金額合計十五萬元以上的。

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一)客體方面

侵犯客體是國家對普通產品質量的管理制度。

(二)客觀方面

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產品質量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是個人和單位,表現為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至於生產者、銷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產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四)主觀方面

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為人的故意表現為在生產領域內有意製造偽劣產品。

綜合上面所説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刑事法條,只要生產銷售的數額達到法律所規定的標準,那麼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一般在處罰時就會按犯罪的數額大小來進行判定,輕者處二年以下,重者可以按無期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