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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和侵佔的區別

我們都知道,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主人,不論是看得見的錢財,物品還是看不見的、無形的利益都有着自己的主人。那麼可想而知,我們侵佔或者是強行佔有他人的錢物和利益,那肯定是要受到法律是追究和良心的譴責的。現在我們就可以得出了,不當得利和侵佔都會受到法律等等制裁,但是它們又不是一模一樣的性質,兩者之間也有一些不同之處,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看看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和不同的地方吧!

不當得利和侵佔的區別

在瞭解這兩者的區別之前,先讓我們來了解一下什麼是不當得利和侵佔:

不當得利:顧名思義那就是沒有經過正規的途徑而獲得的一些利益,此時受害者為利益的主人,這個不得當利益損害或者是這個利益的擁有者失去了自己的利益和一些權益,所以這個不得當利益是使他人遭受了一定的損失和傷害而獲得的利益。

什麼是侵佔:侵佔和不得當利益有一些不同,侵佔其實是自己將別人寄存的物品和東西或者財務,以及自己在一些公共場合撿到的東西、物品,還有別人遺漏的東西據為己有的一種行為,而且經過這個物品所有者的催還而拒不交還,還有一個特點使不得當利益不具備的,那就是侵佔的數額還比較大,比較多。

當我們理解了這兩個的定義時,我們首先就可以知道這兩者的不同點:

1、性質不同,不得當利益時由於使利益所有者受到損傷的一種民事行為,雖然不得當利益和侵佔都觸犯了相關的法律,但是不得當利益屬於民事方面的責任。但是侵佔就不一樣了,我們已經知道這個侵佔的後果都比不得當利益要重,所以性質也要比不得當利益要強,是屬於刑事方面的責任。

2、不得當利益和侵佔的對象不同,不得當利益是由於利益的擁有者的疏忽或者是他人是強行獲得利益而造成的損失,在這個關係中,或者利益的對象叫做受益者,利益損失的對象叫受害者,那麼這時受害者是這個關係裏面的債權人,也就是説有一天這個不當得利益的人會把這個利益還給這個受害人。另外一個特徵就是這兩個對象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這個第二個特徵,第三個特徵就是這個取得利益的人在法律上沒有受到這個法律的保護,也就是説他人取得不得當利益是違法的民事責任的行為。

而侵佔所面臨的對象就沒這麼負責,甚至是嚴重犯罪的行為,首先我們知道,侵佔的一個前提就是犯罪者是抱着故意和僥倖的心態來侵佔他人的財物,物品或者是遺落物的,而且這個數額也比較大,拒不交還更加重了這個侵佔的罪行。

這是兩者之間的不同之處,另外它們之間的聯繫就是在一定的條件和情況下,不當得利也有可能成為侵佔。

標籤:侵佔 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