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定罪嗎,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立案

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定罪嗎,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立案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

您好!關於您諮詢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定罪嗎,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立案”問題回覆如下:

危害公共安全罪,指危害廣大羣眾生命健康和公私財產的安全,足以使多人死傷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追訴量刑標準分為三個階層:

放火、決水、爆炸及投放毒害性、放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力法致人重、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